大连民生银行行长 爆火的大连“卢书记”,境遇非常尴尬,该怎么办?

爆火的大连“卢书记”,境遇非常尴尬,该怎么办?

大连的卢书记,怎么会尴尬呢?没有尴尬的理由啊。

他的原则性不够强,理应受到处理,这次事件对卢书记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教训,而不是一次尴尬。

对当天的事情经过了解以后,我谈谈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这次事件的核心人物有三个:王主任,卢书记和志愿者。事发地是辽宁大连金普新区友谊街道康乐社区。

王主任真名是王琛明,系大连金普新区友谊街道办事处的副主任;

卢书记真名是卢宪宝,系大连金普新区友谊街道康乐社区党委副书记。

王副主任被免职属于咎由自取

这个王副主任是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干部,根据有关新闻线索得知,王副主任应该是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干部。在一张新闻图片上,王副主任还传达了大连市防疫指挥部的7号令,她还强调了机关社区和村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推广大连健康码,要求一线工作人员熟知通知精神,实事求是做好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出勤记录工作。

根据这则新闻,可以推断出王副主任对疫情防控的形势是非常了解的,对各个卡口的工作要求也是熟悉的。

但是王副主任为什么自己去践踏规则呢?

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特权思想在作怪。古代就有刑不上士大夫的规定,一路封建社会走来,特权思想的流毒仍然在部分人身上存在着。

规则对普通百姓起作用,哪能对领导干部起作用呢?我是领导,就应该享有特权。你志愿者不让我进,看你能耐的,我打个电话,就让你服服帖帖的,信不信?

事实证明,给卢书记打了一个电话后,真有效果,卢书记告诉志愿者只做简单登记放行吧!

没想到志愿者原则性很强,或者对这种潜规则非常看不惯:凭什么当点官就有特权,有关系就能不遵守规则?我们辛辛苦苦在这里登记人员信息,今天一个电话明天一个电话,我们统计的只是老实人了!我偏偏不按照领导的意思来!

于是,这件事就上了网,并且火了,火的一塌糊涂!

在这里,我是坚决支持这位志愿者的,他做的非常正确,因为他执行的是上级制定的规则,履行的是上级规定的职责,他没有一丝一毫的过失和偏差。

卢副书记被严重警告着实有点让人同情

从职务高低上看,王主任是卢书记的上级领导,下级听上级的话,好像是一种不成文的规则。如果想在仕途上继续混下去,上级领导是不敢随意得罪的。

从这个角度看,卢书记确实有点冤,因为他面对上级领导的电话,无所适从,无可奈何。

今天在网上出现了很多关于卢书记怎么回答的文章,我大致翻看了一些,只能是呵呵呵!

这些文章的作者都是站在理论和党纪国法的角度,从讲原则讲大局的角度分析的,文章没有错,是非常正确的。

但是,假如在1月13日晚,卢副书记接到王副主任的电话后,按照网友们提供的标准答案回答的话,你猜猜会出现什么样的结局?

?王副主任会老老实实地在小区入口处登记她的身份证号码;

?王副主任对卢副书记会心存芥蒂,甚至以后见了他话都不会说;

?在王副主任的屋檐下,卢副书记的仕途可能会受到影响;

?卢副书记因为坚持原则,影响了仕途,他找谁说理去?

因此,我们在评论一件事的时候,不要只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对别人评头论足、指手画脚,还要考虑一下具体的背景和环境。当然,法不容情,卢副书记没有坚持原则,网开一面,通过电话降低要求,违背了疫情防控的要求,必须受到处理。我相信,卢副书记对这个处理结果并没有任何意见。

规则就是规则,制度就是制度,每个人都要去遵守,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俗话说: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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