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时代广场有餐具吗 说说乌鲁木齐停车费扣费?

说说乌鲁木齐停车费扣费?

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矛盾,促进公共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减轻城区静态交通压力,根据《乌鲁木齐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

将城区道路按照人流和机动车密集程度划分为三类:

1、一类地段:为人流和机动车密集区域。

天山区:中山路、红旗路、解放南北路、新华南北路、和平北路、民主路、建设路、东风路、文艺路、人民路、龙泉街、青年路、光明路、健康路。

沙区:克拉玛依东西路、西北路、友好南北路(友好商圈)、钱塘江路、南站路、扬子江路、黑龙江路、长江路、黄河路、新医路,鲤鱼山路(新疆医学院门前)。

水区:南湖南路、环湖路、犁铧街、新民东街、西虹路。

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河南东路、河南西路(铁路局至红楼大酒店)、苏州东路、高新街。

2、二类地段:为人流和机动车较密集区域。

天山区:团结路、和平南路、幸福路、建设西路、体育馆路。

沙区:仓房沟路、奇台路、五一路、伊宁路、棉花街、炉院街、阿里路、经一路、经二路、文化宫路、金沙江路、南昌路、阿勒泰路(新医路以南路段)。

水区:西虹西路、新民路、新兴街、红山东西路、南湖西路、南湖东路、南湖北路、安居南路。

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路(不含新疆医学院门前)、河南西路、苏州西路、天津路、长春南路、北京北路、阿勒泰路(新医路以北路段)。

3、三类地段:为人流和机动车稀少区域。

包括:除一类、二类地段以外的道路。

二、收费标准

1、一类地段:白天停车由现行每车首小时3元调整为6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每半小时每车由现行2元调整为3.5元收费;地下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场(含机械立体停车库)停车费白天每车首小时4元,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每半小时每车按2.5元收费;夜间停车按每车每小时1元,最高不超过8元收费。

二类地段:白天停车由现行每车首小时2元调整为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每半小时每车按3元收费;地下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场(含机械立体停车库)停车费白天每车首小时3元,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每半小时每车按2元收费;夜间停车按每车每小时1元,最高不超过5元收费。

三类地段:白天停车每车首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每半小时每车按1元收费夜间停车按每车每小时1元,最高不超过5元收费;三类地段的地下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场(含机械立体停车库)执行本地段的收费标准。

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不收取停车服务费。

以上收费标准适用于地上、地下、机械立体停车库、医院(对就诊和住院患者车辆凭当日收费收据或住院押金收据免收停车费),商业场所(含商场、各类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单位红线内停车收费。

以上机动车类型划分以车辆行驶证核准车型为准。白天时段为(北京时间早9:00—晚22:00),夜间时段为(北京时间晚22:00—次日早9:00)。

2、社会资本在小区投资建设的立体停车库,停车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3、货运车辆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4、机场、火车站、旅游参观景点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标准分别按照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5、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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