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是什么意思

内设机构和职能部门的区别

内设机构是什么意思?

内设机构:是单位的内部工作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比如:办公室、财务科等等。 直属单位:是本单位下设的承担某项具体工作另外一个单位,虽然归本单位领导,但是一般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职责范围内,可以对外行使职权,他本身也会设立一些内设机构,比如:办公室、财务科等等。 其他机构:挂靠单位、临时机构。 区分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主要区别: 内设机构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而直属机构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所谓内设机构一般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通过所从属的独立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赋予的职权。在我国政府系统的行政机构中,内设机构的层次一般不超过两层。

什么是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是指独立机构的内部组织,又称内部机构。所谓内设机构一般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通过所从属的独立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赋予的职权。在我国政府系统的行政机构中,内设机构的层次一般不超过两层。如国务院办公厅设有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一局,秘书二局,秘书三局,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督查室,电子政务办公室,人事司,行政司,财务室(副司局级)。按照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以依法设立下属的行政组织,但是,两者设立的下属机构并非都是派出机构。一般来说,人民政府设立的下属机构称为派出机关,而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下属机构才称为派出机构。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行政公署,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派出的区公所。而派出机构则比较多,如公安局派出的派出所,工商局派出的工商所等等,不一而足。内设机构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能成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而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则不同。

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有区别吗?

有区别,内设机构:是单位的内部工作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分支机构是常设机构的一种。总公司所属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派出机构,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

地级市检察院内设机构级别?

地级市检察院是正处级级别,检察长是法定的副厅级,其内设机构级别是正科级。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哪些科室?

市公安局(这里指一般的地级市)治安支队是市公安局负责治安管理工作的业务部门,平行单位还有刑警支队、交警支队、经侦支队、消防支队、巡逻支队和网监禁毒支队等。

副县正科建制(与县公局长是平级职务),治安支队下设大队,大队下面设中队。

一般设有支队办公室、综合大队、案件大队、治案大队、特行大队和户政大队。

(综合大队)负责全支队的后勤保障、枪支弹药管理、内保工作、基层基础工作及其它综合工作。

(案件大队)负责办理管辖权限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治安大队)负责治安管理工作。

(特行大队)负责特行、危爆物品工作。

(户政大队)负责户口管理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每个市局设置的科室会有不同,名称也略有不同,但其职能属性不变。

以上评论,仅供参考。

最高法内设机构有有那内设机构哪些?

最高法内设机构有有那内设机构有以下18个:

(一)办公厅、(二)政治部、(三)立案庭、(四)刑事审判第一庭、(五)刑事审判第二庭、(六)民事审判第一庭、(七)民事审判第二庭、(八)民事审判第三庭、(九)民事审判第四庭、(十)行政审判庭、(十一)审判监督庭、(十二)执行工作办公室、(十三)研究室、(十四)外事局、(十五)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十六)监察室、(十七)机关党委、(十八)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地级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及级别?

地级市公安局属于县处级正职,

以太原市为例,太原市公安局内设机构:

1、警令部、政治部、监督部、后勤保障部、国保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

2、监管支队、技侦支队、消防支队、交警支队、人口管理支队、网警支队、科技通信支队

3、反恐应急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法制支队、巡警支队、特警支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支队

4、太原警官职业学校、信息中心、警卫处

原文标题:内设机构是什么意思

原文来源:"本站所有文章均来自于网络,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即刻删除!"